公布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
公布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
發(fā)布日期:2025-10-09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8號

公布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、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,經國務院批準,決定對下列物項實施出口管制:

一、鋰電池相關物項

(一)3A001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/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(包含電芯和電池組)(參考稅則號列:85076000)。

(二)3B901.a。用于制造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的設備:

1.卷繞機(參考稅則號列:84798999);

2.疊片機(參考稅則號列:84798999);

3.注液機(參 ……
繼續(xù)閱讀(剩余:70.47%)
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!

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
DN:N22082220251009N
? 2003-2025 國資數據中心  版權所有   未經許可,均不得轉載有   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