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8號
公布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,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、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,經國務院批準,決定對下列物項實施出口管制:
一、鋰電池相關物項
(一)3A001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/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(包含電芯和電池組)(參考稅則號列:85076000)。
(二)3B901.a。用于制造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的設備:
1.卷繞機(參考稅則號列:84798999);
2.疊片機(參考稅則號列:84798999);
3.注液機(參 ……
